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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关于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3    浏览次数:

各位研究生招生导师:

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招生资源优化配置、激励导师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重要举措。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即日起启动我院硕导、博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为了切实做好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我院导师资格审核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进行分类审核。对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还需满足:主持或参与了以实际应用为目的的项目,包括企业委托课题、行业攻关项目等;组建了校内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导师团队。

工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和《工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及招生指标分配办法》(2023年修订)。

二、工作审核

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复核表决。

三、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细则

1、系统申请

落实分类审核要求,如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应填写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自然科学奖等学术创新成果;如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应填写授权实用型专利、主推技术/产品、标准规范、重要社会服务业绩、技术专著、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及高应用价值论文等应用成果。   

科研院备案的科研项目可通过点击“选择项目”查看后勾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其他项目可自行添加到列表中。如申请人在2个招生单位申请招生,须根据招生单位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分别发起申请。为保证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与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导师信息”中所属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一致性,申请表中招生相关学科信息将从“个人管理>导师信息”中读取。如导师需修改招生相关学科信息,请先在“导师信息”模块中修改

符合申请招生条件和要求的导师请于6月18日11:00前登录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导师资格申请。点击“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进入系统申请页面填写。

提示:2026年招生导师年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规定:

招生类型

学制

年龄要求

备注

硕士生

2

1967年10月1日之后出生(2028年7月1日后退休)

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延迟退休教师,其延退期间应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硕士生

3

1968年8月1日之后出生(2029年7月1日后退休)

硕博连读生

3

1968年8月1日之后出生(2029年7月1日后退休)

申请考核博士生

4

1969年5月1日之后出生(2030年7月1日后退休)

直博生

5

1970年3月1日之后出生(2031年7月1日后退休)

 

2、系统提交材料。计划于2026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请于2025年6月18日11:00前,在系统内上传以下材料:

(1)学术成果等支撑材料,合并为1个PDF(首页即可)

(2)科研项目经费证明材料(截图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6月20日):

个人财务账户下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截图(含姓名和日期)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附件2。

3.成立学科(专业)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小组。按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以系为单位组建成立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担任,对申报2026年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

三、特别说明

1. 跨学院开展招生的导师(人事关系隶属单位与招生单位不一致者),须向学位点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经学位点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在线提交申请。符合招生资质的导师申请2026年度招生资格时,同一导师最多可在2个招生单位同时申请,且累计申请学位点总数(含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不得超过4个。其中,交叉学科、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招生资格申请不计入上述学位点数量限制。

2、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仅面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及新获批学位点的导师。同时审核2025年度校级抽查、各级抽检中出现1篇“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6年度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有硕博连读生已被录取的,延迟一年停招);2025年出现2篇及以上“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6、2027年度所有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3.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津贴管理规定》(研生〔2014〕20号)文件规定,项目资助研究生是导师的岗位职责之一,学校将定期统计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支付情况,对于未支付助研津贴的导师,暂停招生导师资格。

4.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未按规定参加导师培训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申请。2024年导师培训要求详见《关于研究生导师参加“四有导师学院”学习的通知》

(http://gradsch1.cau.edu.cn/art/2024/9/26/art_37646_1038719.html)。未按规定完成2024年导师培训的导师,可登陆“四有导师学院”补学。补学通过后填写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由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汇总后发至指定工作邮箱。经学位办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2026年导师招生资格申请。

52026年新增分类审核要求,只在系统填写和提交电子材料即可,请导师一定按照要求分类同时填写学术型导师和专业型导师。若只填写学术型导师,将无法招收专硕;若只填写专业型导师,将无法招收博士和学硕。

 

联系人: 郑志伟  62737600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pdf

附件2:经费截图操作指南.pdf

附件3: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xls


                                                     工学院

                      20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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