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有关要求,方便教职工了解校外兼职审批流程,根据《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中农大人字〔2021〕15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审批流程公布如下。
一、无需审批仅需备案的兼职
1. 公益性学术兼职。指在各类学会、协会、学术性组织等从事公益性质的学术兼职。
2. 不取酬社会兼职。指在党政军机关、国际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各类组织中担任职务,且不取酬。
备案流程:申请人填写附件1或附件2,与相关材料一起提交学院盖章系统,原件交至学院办公室备案。
二、需审批的兼职
1. 企业兼职。指在企业或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中的兼职活动。
2. 取酬性学术兼职。指与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签订工作合同或协议并领取薪酬的兼职。
3. 取酬的社会兼职。指在党政军机关、国际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各类组织中担任职务,且取酬。
审批流程:个人申请→所在系/中心初审并出具意见→学院公示后审批→学校审批、备案
申请人填写附件3、附件4,并提供兼职单位邀请函或聘用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所在系/中心审核申请人本职工作完成情况,并签署意见。相关材料在学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审批、备案。
三、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兼职,未尽事宜按《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中农大人字〔2021〕15号)执行。
附件1:不取酬-仅需要学院盖章-兼职个人承诺-姓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