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合同聘用制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合同聘用制实施办法》(中农大人字(2014)6号)《中国农业大学合同聘用制实施办法细则》(中农大人字(2018)36号)《关于加强学校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中农大人字(2022)14号)等学校有关规定,以及《工学院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工学院院发(2025)1号),现对合同聘用制人员业务办理程序进行如下说明。
一、入职材料准备
用人负责人等额推荐候选人至学院党政联席会环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党政联席会审定后通知提交纸质版(用人负责人与聘用人员签字)。
1. 合同(附件1)
用人负责人和聘用人员协商确定工资和聘期。合同聘用制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不能空着,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正常工资的80%。
初聘聘期需大于1年,最长不超过4年;续聘要求前2个聘期加起来大于等于8年小于10年。试用期按以下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续订合同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 社保与公积金缴纳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填写社会保险申请表(附件1)注意事项请参照:http://rsc.cau.edu.cn/art/2019/9/26/art_34978_638872.html
确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申报步骤:财务处-下载专区-薪金个税-公积金基数模板下载最新模板,填写表格、申请盖章后按通知要求报送。
为保障工资正常发放,及时在财务系统上完善银行等基础信息(附件2)。
二、考勤与考核
用人负责人应组织聘用人员做好考勤工作,按月填写《中国大学合同聘用制人员考勤表》(附件3),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用人负责人应组织聘用人员参与试用期考核与年度考核:
试用期考核在试用期结束前10日完成,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的,用人负责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年度考核随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聘用人员填写《中国大学合同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4),用人负责人填写考核结果并签字,聘用人员签字确认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每年度工资发放表(交财务前扫描或查账系统导出)随年度考核表一起报学院备案。
三、合同管理
1. 变更合同内容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经用人单位与合同聘用制人员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变更书(附件5),报学院审核备案。
2. 续聘
劳动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用人负责人同意与合同聘用制人员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本人,征求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劳动合同,提交附件1电子版与考勤考核材料。
已在第一个固定期限合同期内的合同聘用制人员,在第一个合同期满后,续签固定期限合同的,两个合同期限之和不得少于8年且不多于10年。
3. 合同解除
用人负责人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向聘用人员送达《中国大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6),并由本人签收,报学院备案。
聘用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负责人,试用期结束后,应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负责人提交《合同聘用制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附件7),用人负责人组织谈话并出具意见,报学院备案。
解除劳动合同后,本人前往学校办理离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附件8)。
四、教育培训
用人负责人须根据岗位工作要求组织岗前培训,并定期组织培训教育。用人负责人与聘用人员须认真学习学校管理办法,并履行责任义务。
《中国农业大学合同聘用制实施办法》(中农大人字〔2014〕6 号):
http://rsc.cau.edu.cn/module/permissionread/article.jsp?i_columnid=35695&i_artid=715538&ptype=1
《中国农业大学合同聘用制实施办法细则》(中农大人字〔2018〕36 号):
http://rsc.cau.edu.cn/module/permissionread/article.jsp?i_columnid=35695&i_artid=632418&ptype=1
《关于加强学校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中农大人字〔2022〕14 号):
http://rsc.cau.edu.cn/art/2022/5/31/art_39235_862669.html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地点:工学院131室
联系电话:62737333 邮箱:zhuzy@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