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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

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核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4-16    浏览次数:

复核工作是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核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工学院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切实做好博士研究生复核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学院招生复核工作小组

组长:宋正河、尤泳

副组长:王庆杰

组员:李海涛、黄光群、高茹英、刘贤、王德成、谭彧

二、复核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照《2024年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要求,经学院资格审查专家审核,现已形成资格初审通过名单(详见通知《工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初审通过名单公示》);国家专项初审通过名单(详见链接:http://yz.cau.edu.cn/art/2024/3/11/art_41740_1014223.htmlhttp://yz.cau.edu.cn/art/2024/3/21/art_41740_1015524.html)。

(二)资格复审

通过我院资格初审和研究生院公示的国家专项初审通过名单的考生在参加复核前,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者不予复核、不得录取。

资格复审时间4月22日下午3;00-5;00

资格复审地点:工学院210室。

审查内容:

博士报考登记表(非定向生只需本人签字,定向生需同时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现场收取)、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成绩单(加盖公章)、英语成绩单原件、专家推荐信2封原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攻读博士期间研修计划、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原件。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中所发表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若发现申请人存在材料造假、学术不端等失范行为,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三、复核要求

1、凡通过我院初审且确认参加复核的考生请于4月17日12:00前申请加入“工学院2024年博士复核群”,QQ群号:602587514,由管理员审批后入群(考生需以“博士+姓名+报考专业”格式发送入群申请)。入群后考生需按照“姓名+报考专业+手机号”的格式修改群名片,学院将逐一核对考生基本信息,方便组织后续复核工作。

2、请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并遵照执行。

四、复核时间和安排

(一)复核时间

本次复核方式为现场复核,开始时间为4月23日09:00

具体复核地点、各分组复核名单及顺序将提前在复核QQ群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群通知,并提前半个小时候场。

(二)复核基本流程

复核当天,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候场,复核开始后将根据分组名单序号顺序,由助理老师逐个邀请考生进入考场进行面试。主要环节如下:

1)身份验证。考生出示《博士复核通知书》(系统中下载)或身份证进行人脸的核验。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3)个人科研情况汇报(10分钟;包含个人科研业绩、攻读博士学位研修计划;需准备PPT并于复核当天9点前拷到考场助理老师电脑上)。

4)复核小组专家提问。

5)复核面试结束后,根据助理老师的安排,主动离开考场。

(三)复核内容

复核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英语水平等内容,主要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英语听说能力以及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素质,综合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质。每位考生复核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复核成绩

复核成绩总分为100 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占比80%,专业英语占比20%。学院按照复核成绩择优录取,复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将在复核工作结束后一天内在官网首页公示考生复核成绩和排名,作为今后拟录取和递进替补录取的依据。

五、录取与调剂

(一)基本原则与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各招生专业复核成绩对参加此次复核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与调剂

考生依据复核成绩排名并按照第一志愿专业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相近专业的调剂复核,通过复核后按照调剂专业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最终达成拟录取意向。

六、其他

1.体检。复核期间暂不要求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列入新生资格审查项目,体检及复检不合格者不能通过新生资格审查。

2.全面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申请人进行全面复查。重点复查新生本人与身份证、报考登记表上照片是否为同一人,审核毕业证、学位证等信息,对替考、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于在研究生招录工作中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选、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工学院官网及复核QQ群内消息。

七、举报监督电话

工学院:62737600;研究生院:62731800;学校纪委: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82837456。

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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