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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和新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浏览次数:

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进一步做好精准资助,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中农大学字〔2019〕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和新申请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上学期已参加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动态调整

各班级全面复核已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对于当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可对认定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可申请降低困难等级或者退出困难认定;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变差,可申请提高困难等级。

2、上学期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以新申请认定

各年级、班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认真摸排并详细了解、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动员有资助需要、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参加困难认定,尤其要重点关注是否有未参加困难认定的特殊群体学生,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二、学生申请

1. 上学期已参加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符合动态调整要求,请于3月6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然后在学生资助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需详细说明家庭情况与秋季学期相比发生的明显变化。

2. 上学期未参加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符合新申请认定要求,请于3月6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然后在学生资助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新申请认定)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以pdf、JPG格式上传附件。

三、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

学院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开展评议、认定工作,并于3月14日前在学工智慧系统中完成审核。

四、学校督查认定过程、审核结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审核的学生信息以及学院认定结果进行认真核对,通过横向、纵向比较,对有疑问和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复核,并与学院沟通,确定认定结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如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有疑问,可前往工学院143办公室咨询,或发送邮件至cau-wang21@cau.edu.cn。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62738654

电子邮箱:cau-wang21@cau.edu.cn

办公地址:工学院楼143办公室

 

工学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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