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以下简称培养规定)、《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行2024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启动工学院2024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按照培养规定要求,现组织安排以下两类研究生的培养环节考核工作:
1、到期考核对象:按照培养规定要求,已达到培养环节考核期限的各培养类型研究生,需进行培养环节考核;
2、逾期考核对象:在培养规定期限内,尚未通过相应培养环节考核的以往各年级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按照《工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审核领导小组及学科工作组成立方案》(工学院院发(2020)5号),自2020年4月起,研究生培养环节均由工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审核学科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工作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做好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和评价工作。
三、各环节考核流程
1、实践教育
实践教育考核名单见附件1-1(2023级全体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该环节由工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审核学科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小组需按照附件2-1:《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中的要求进行打分,并给出成绩和具体评审意见。参与本培养环节考核的同学需填写附件7-1:《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教育总结报告》并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相应模块中。
另外,根据培养方案要求,2022、2023级全体研究生(包含博士和硕士)需在线收看《锡文系列讲座》、《大国三农》等专题讲座并撰写学习体会报告(不少于2000字,收看指南见附件13及学校通知)。注意,学习体会报告需作为实践教育或教学实践总结报告附件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核,按照《工学院2024年秋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育考核暨首届卓越农业装备工程师实践成果展示大赛通知(附名单)》执行。
2、硕士生开题报告(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须公开答辩)
硕士生开题报告名单见附件1-2(2023级三年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由工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审核学科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小组需按照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中的要求进行打分,并给出成绩和评审意见。要求研究生导师(以工作小组成员或旁听方式)必须参加自己学生的开题。鼓励相关或相近专业老师和学生参加。
3、博士生教学实践
博士生教学实践考核名单见附件1-3(包括2022级普博生、2021级直博生和2023级硕博连读生),该环节由工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审核学科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和评价,工作小组需按照附件2-2:《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评审意见表》中的要求进行打分,并给出成绩和具体评审意见。另,博士生收看《锡文系列讲座》等专题讲座、撰写学习体会报告和上传报告的要求与硕士生一致(见本节第1条)。
4、博士生开题报告(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须公开答辩)
博士生开题报告名单见附件1-2(包括2023级普博生、2022级直博生和2024级硕博连读生)。开题工作由工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审核学科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小组需按照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中的要求进行打分,并给出成绩和评审意见。
博士生论文开题环节应在校内二级学科范围或研究方向内公开进行,采用答辩形式考核,并提前3天在学院网站公开学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信息。原则上要求各组邀请1--2名校外专家参加,请各组自行邀请,专家评审费由学院提供;研究生导师(以工作小组成员或旁听方式)必须参加自己学生的开题。鼓励相关或相近专业老师和学生参加。
5、博士生学术交流
博士生学术交流考核名单见附件1-4(包括2021级普博生、2020级直博生和2022级硕博连读生),该环节由导师负责考核和撰写评价意见,并填写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环节评审意见表》。
6、博士生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须公开答辩)
博士生论文中期进展考核名单见附件1-5(包括2022级普博生、2021级直博生和2023级硕博连读生),该环节由工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审核学科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小组需按照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进展成绩评定表》中的要求进行打分,给出成绩和评审意见。
论文进展报告环节应在校内二级学科范围或研究方向内公开进行,采用答辩形式考核,并提前3天在学院网站公开学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信息。原则上要求各组邀请1--2名校外专家参加,请各组自行邀请,专家评审费由学院提供;研究生导师(以工作小组成员或旁听方式)必须参加自己学生的答辩。鼓励相关或相近专业老师和学生参加。
以上培养环节中,开题报告(包括2和4)总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级,其中优秀率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将计入研究生成绩单和GPA(“优秀”按90分计入,“合格”按80分计入,“不合格”不计学分)。
论文进展报告成绩分为 “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者视为考试通过,记2学分。成绩按百分制计入成绩单和GPA,整体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90分以上为“优秀”,比例不超过应试学生总数的20%; 61分-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视为考试不通过,不计学分。
其余培养环节考核总成绩均只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级。学院将在后期审核过程对各培养环节报告进行抽查。
四、提交考核材料
1、各系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题,并由各系培养秘书将本学科《2024年秋学期开题报告环节考核安排》(附件8,注意区分硕士、博士)、《2024年秋学期博士生论文进展报告环节考核安排》(附件9)以及《2024年秋学期博士生培养环节公开信息统计表》(附件10,用于网站公开)于11月17日前发送至qiyiduo@cau.edu.cn。
研究生院及学院将对各培养环节考核工作进行督导。
2、参与培养环节考核的研究生需于2024年11月27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培养环节”模块中填写相关培养环节信息并提交考核文档(培养环节报告电子模板见附件6~7,也可在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3、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秘书老师需将带有考核结果及评价意见的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反馈给研究生。参加培养环节考核的研究生需将带有培养环节评定小组成员签字的《研究生 培养环节名称 评审意见表/成绩评定表》(附件2~5)扫描为pdf文件,并交到各班学习委员处(纸质版评审意见表需单面打印至一张A4纸上,pdf文件需且仅需以学号命名,英文字母区分大小写)。各班学习委员收齐并分类汇总后于12月4日14:00~17:00统一交至工学院135办公室。由学院统一审核后将考核成绩及电子版评审意见表上传至系统。
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秘书老师将本学科《2024年秋学期各培养环节考核专家及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1))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qiyiduo@cau.edu.cn。
注意: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培养环节考核,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表(见附件12),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并在成绩中标注“缓考”。无故不参加培养环节考核的研究生均按“缺考”处理,并计一次“不通过”。培养环节考核累计两次未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缓考申请表需于11月8日15:00~17:00交至工学院135。逾期未提交考核材料或缓考申请表者均按照考核不通过处理。
另,附件中的各环节考核名单为系统筛选名单,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于11月5日15:00~17:00到工学院135咨询。
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1:工学院2024秋学期实践教育考核名单(学硕).xlsx
附件1-2:工学院2024秋学期开题报告考核名单(博士-硕士).xlsx
附件1-3:工学院2024秋学期教学实践考核名单(博士).xlsx
附件1-4:工学院2024秋学期学术交流考核名单(博士).xlsx
附件1-5:工学院2024秋学期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考核名单(博士).xlsx
附件2-1: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样表-new).docx
附件2-2: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new.doc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样表-new).doc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环节评审意见表(样表-new).docx
附件5: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进展成绩评定表(样表-新).docx
附件8:工学院2024年秋学期开题报告环节考核安排(博士-硕士).xlsx
附件9:工学院2024年秋学期博士生论文进展报告环节考核安排.xlsx
附件10:工学院2024年秋学期博士生考核环节公开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