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社会助学金根据学校和资助方的相关协议和要求进行评审。各助学金项目名称、资助方介绍、资助人数、资助标准、资助对象及主要条件要求等内容,详见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社会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在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预科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已通过2024-2025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各项助学金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社会助学金: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处于保留学籍期(休学、服兵役、出国交换等);
(4)学校、资助方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审原则
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根据资助方与学校相关要求开展评审,具体分为续评和新评两种情况:
1.续评
续评名额优先资助上学年已获助学生,对受助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仍然符合助学金相应条件要求,包括是否通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否处于违纪处分期以及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等情况。资格审查结果将报给资助方,由资助方确定是否给予资助。
2.新评
新评名额主要面向在京的2024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评审,如有剩余名额,可考虑其他年级特别困难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与各学院一起统筹考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特殊困难群体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于11月22日12:00前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01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助学金-社会助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
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待院系审核通过后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盖章,连同成绩单(原件,2024级新生无需提交)、个人成长报告(需电子版打印)等纸质材料于11月24日下午14:00-18:00提交至工院143办公室,申请表中有照片要求的需要粘贴证件照原件。
社会助学金申请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标题统一为***个人成长报告,抬头统一为尊敬的***,称呼根据助学金项目一览表(附件1)中的资助方介绍准确填写,1000字左右,标题字体统一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正文字体统一为仿宋_GB2312四号,行间距为28,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主要内容包括对资助方的感谢、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大学收获与成长以及未来生涯规划等。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评选资格。
2.学院初审
根据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认定情况和往年评选结果,学校、学院予以初审,现将社会助学金初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2024年社会助学金初评名单》(附件2)。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2日,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cau-wang21@cau.edu.cn,或前往工学院143办公室咨询。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选结果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报送,并提交纸质盖章版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汇总表(从系统下载汇总,需与系统完全一致)及纸质版学生申请表、成绩单、个人成长报告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社会助学金材料进行汇总核查,将社会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提交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由基金会秘书处报送资助方。
五、其他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各项助学金的要求进行评审,在评定及公示过程中,应注意学生敏感信息保密和隐私保护。
2.要加强对学生提交材料的审核,确保学生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同时结合社会助学金评定工作,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3.学生如对助学金评审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实名咨询反映。
附件: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项目一览表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62737589
联系邮箱:cau-wang21@cau.edu.cn
办公地址:东校区工学院143办公室
附件1、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级社会助学金项目一览表.xlsx
工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