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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9    浏览次数: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情况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主要根据资助方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各项奖学金的名称、奖励人数、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及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附件1)。评选时应注意以下兼得关系:

1.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现有项目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各项目可以兼得;

2.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各项目之间不可兼得,即每个学生每个参评学年最多可获得1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二、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资助方要求执行。双培生、协作培养学生、留学生等不参评我校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未受违法违纪处分(以学校或相关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日期为准);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所申请的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名额分配

根据参评人数,综合考虑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要求,测算分配奖学金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详见《2022-2023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学院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另有未来农机奖学金1人,联想智慧农业人才奖学金10人,五征奖学金10人。

四、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10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所有排名类信息均以前期综合测评公示的班级排名为准。

何康奖学金需于10月11日前通过系统申请,其他奖学金学生于10月13日(周日)前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待院系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导出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字,连同成绩单(原件)、相关荣誉证明(可复印)、个人成长报告(电子版打印)等纸质材料于10月18日(周五)提交至工院143办公室,申请表中有照片要求的需要粘贴证件照原件。

宝钢奖学金、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前期已完成评选,无需再次申请。未来农机奖学金、联想智慧农业人才奖学金、五征奖学金无需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申请。未来农机奖学金、五征奖学金仅需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并于10月18日将纸质版提交至工院143办公室。联想智慧农业人才奖学金,按照附件5《联想智慧农业人才奖学金材料提交》中的附件1-材料提交说明 提交材料,电子版以“姓名-联想智慧农业人才奖学金”命名发送至caucoe2024@163.com,纸质版于10月18日(周五)(电子版提交时间同)提交至工院143办公室。

除上述统一要求外,下列奖学金还需额外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曦之奖学金。还需提交:所在学院开具的综合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原件一份,A4纸打印(统一到143办公室找王老师开具)。

特别提醒:

1.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申请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标题统一为***个人成长报告,抬头统一为尊敬的***,称呼根据奖学金项目一览表中的设立单位或个人(见附件1)准确填写,1000字左右,标题字体统一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正文字体统一为仿宋_GB2312四号,行间距为28,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评选资格。

2.曦之奖学金为续评项目,优先考虑上学年获得曦之奖学金的学生。对于不符合奖学金评选要求的上学年获奖学生,取消续评资格。

五、初评公示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按照《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学院2023-2024学年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3)进行评选。《2023-2024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初评名单》详见附件4,初评名单设置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2日,如对名单有疑问的,请于公示期内到工院143办公室咨询或发送邮件至cau-wang21@cau.edu.cn。

六、学校评审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报送的评选结果进行资格和规范性复核,并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经由学校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报送资助方。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8654

联系地址:工学院143办公室

附件1、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pdf

附件2、2023-2024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3、工学院2023-2024学年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4、2023-2024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初评名单.xlsx

附件5、“联想智慧农业人才奖学金”(新长城助农奖学金)材料提交.rar

 

工学院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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