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制定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组织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等。
二、申报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国家招生计划内、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国家招生计划内、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四、评选条件和要求
申请学生应同时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1〕9号)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6.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方可申请。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时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50%,或者学习成绩排名前50%且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60%,没有不及格科目;
6.2023-2024学年度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各奖学金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工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
四、日程安排
1、学院评选
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参考学校《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及通知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工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
2、网上公示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公示,详见《工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附件2)。该名单设置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对公示有疑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010-62738654反映情况或发送邮件至cau-wang21@cau.edu.cn。
3、申请提交
学生于10月10日前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10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政府拨款类奖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奖学金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填写申请时排名类数据请严格对照综合测评公示文件,均以班级排名为准。
4、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和规范性核查,并提交学校审核,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通过后在校内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单位审批(备案),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各年级、各班级要充分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评选,充分发挥评奖工作的激励作用,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综合素质。
2.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导向,对学生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课外活动、实践劳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3.外校赴我校交流学习的交换生不享有参评奖学金资格;我校正常赴外校短期交流学习的学生(交流时间应不长于一个学期)可以参评。
4.学生申报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奖学金证书遗失无法补办,但可开具获奖证明。需开具获奖证明的学生可在资助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证明》,按要求办理。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审核严格,请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工作要求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学生、学院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7.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若对评选过程或结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面谈的形式向学院反映。
六、本条例由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工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doc
附件2:工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10月10日更新).xlsx
工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