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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1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经学院申报、学校审核确定,现发布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信息,并开展招募与聘用工作。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采取双向选择、扶困优先、竞聘上岗的原则,充分保障用工单位和学生的选择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对象为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我校在籍在京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基本条件要求

报名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学有余力,每周保证4-8小时左右的课余时间,同期只能参加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院层面的勤工助学岗位,由各学院根据上报的岗位信息,发布招聘通知,学生可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在勤工助学模块进行申请。请各位同学于9月25日前完成报名申请,每位学生可申报2个岗位。

申请方式:

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主页,选择学生资助服务,点击勤工助学:

1、点击勤工时间设置,根据课表和空余时间情况完善勤工时间;

2、点击岗位信息列表,右上角所属单位勾选为“工学院”,每个固定岗位优先按照2人予以配,例如岗位名额为1,优先按照2人配备。申请时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

(二)用工单位招聘

学院接收学生报名,组织开展选聘工作,确定拟聘用名单。

1、选聘需与学生就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时间等达成一致,确认拟聘学生符合选聘基本条件、能够在一个聘期内连续在岗。每个固定岗位可聘用1人或2人,如聘用1人(全岗),每月工时不低于32小时、不超过40小时;如聘用2人(半岗),每人每月工时均不低于16小时、不超过20小时。

2、为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时间,每名学生在同期内只能被1个固定岗位聘用。学生需确认未被其他固定岗位录用。如发现学生拟被多个固定岗位聘用,直接取消该生在设岗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的入选资格,相关单位也不再进行人员增补。

(三)审核确认

学院等用工单位将于9月26日前在系统内审核确定本学期最终部门勤工助学聘用名单。聘用名单不得超出核定岗位范围和人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拟聘用名单进行审核确认。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管理,自行组织必要的岗前培训,为勤工助学学生提供安全良好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并对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增强学生劳动意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若单位不能按照日常要求做好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勤工助学岗位。

2、勤工助学酬金按月发放。各科室于每月3日前报送上一月勤工助学月度酬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后发放酬金。学院负责本学院勤工助学酬金的核定与发放,学期末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固定岗位学生一经录用,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如聘用学生无法胜任工作、出现严重工作失误、违反工作纪律或者不遵守工作要求的,用工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学生被录用后无故未按约定上岗工作的,视为失信行为,将根据用工单位反馈记入勤工助学黑名单,一年内不能申请任何岗位。用工单位解聘学生或学生主动离职,用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解聘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执行。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738654

电子邮箱:cau-wang21@cau.edu.cn

 

 

工学院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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