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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8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并各位老师: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学院有关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不列入本次聘期考核人员

1. 新机制人员(如:新机制引进人才、进入新机制四青人才);

2. 2023年1月1日以后入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3. 已参加学校“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2115人才培育工程”)期满考核人员(含创新团队成员)

(二)除以上人员外,本次聘期考核人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在职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参加本轮聘期考核。

二、考核办法

(一)常规考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已签订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务书、特聘教授岗位合同(D类)、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岗位任务书等约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二)“绿色通道”考核: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取得突出业绩贡献与成果的考核,设置关键业绩(见附件1),即“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为聘期考核合格。

【说明】突出的“人才培养业绩”、“科学研究业绩”、“社会服务业绩”等院级“绿色通道”典型案例,学院未制定。

(三)团队考核:对于有明确的学术带头人、成员组成相对稳定,且取得突出教学科研成果的教学科研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整体考核团队和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考核团队成员,给出考核结果。

(四)代表性成果考评:对于未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没有达到聘期考核标准但在聘期内有其他重要学术成果、社会服务贡献或具有较高学术潜力的人员。由申请人提供代表性成果及发展性目标,学院研判后确定考核结果并上报备案材料。

(五)聘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认定为不合格:

1.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1次(含)以上;

2.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

3.不履行教书育人根本任务,聘期内主要时间和精力未放在校内工作上,很少参与学校或本单位发展建设;

4.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教学、科研重大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损失的;

5.在聘期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期考核,经提醒谈话后仍拒绝参加的;

7.其他经各单位、学校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考核程序

1. 考核范围内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填报《聘期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

2. 各系党支部对申报人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等表现进行考察并出具意见。

3. 学院初审小组对申报人员及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确保人员信息、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4. 学院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级别,对初审通过的《聘期考核审批表》在本单位内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考核时间节点

1. 申请“代表性成果考评”人员提出申请:12月15日上午10:00点前提出申请,并提供代表性成果及发展性目标纸质件和电子版本;

2. 考核范围内全体人员提交《聘期考核审批表》:12月15日17:00点前,以系(中心)为单位提交考核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本(带所在党支部考察意见);

3. 12月19日后学院组织初审、材料展示、院学术委员会与聘任考核小组会,并对考核建议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五、工学院聘任考核小组与初审小组人员名单

1. 聘任考核小组名单(9人)

组  长:宋正河

副组长:尤  泳

成  员:黄光群、李海涛、陈  度、王庆杰、高茹英、刘  贤、王德成

2. 初审小组名单

组  长:高茹英、陈  度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六、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2737333

办公地点:131办公室

电子邮箱: zhuzy@cau.edu.cn

工学院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聘期考核“绿色通道”条件.pdf

附件2:聘期考核审批表-姓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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