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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思政

工学院关于开展“新长城•加多宝•学子情乡村振兴人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推荐新长城大学生资助项目候选学生的通知》的要求,工学院现开展“新长城•加多宝•学子情乡村振兴人才奖学金” (简称“新长城助农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标准

(一)奖励对象:

学院中国籍在籍全日制毕业年级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乡村地区/农村户口的品学兼优研究生优先。

(二)奖励标准:

学院范围内评选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2人,每人5000元。

二、评选要求

参评“新长城助农奖学金”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评选学年无不及格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二)优先条件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前提下,参评学生在评选学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顺利参与科技小院、西部计划等项目,其中科技小院研究生需满足入驻时间和日志撰写工作要求。

2.积极参与农林牧副渔相关社会调研或实践活动,取得一定实践成果,为团队做出一定贡献,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相关表彰;

3.积极参加三农和乡村建设相关领域(含乡村支教)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活动,获得一定服务时长;获得相关奖励表彰者;

4.积极参加“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科普活动,为服务地带来文化宣讲,技术演示,技术支持,为服务地带来相关知识普及和生产生活指导;获服务地好评或表彰者;

5.积极搭建“爱农助农”平台,为农户提供电商知识和相关技能支持,协助农户销售农产品,助力农民增收,为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贡献智慧和力量;

6.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校级相关课题和比赛,专业大赛或其他农林牧副渔相关赛事,获得相关项目表彰奖励的;

7.在学科相关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完成并公开发表与乡村振兴/三农相关领域的理论实践成果;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纳;推动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政策实施或优化;实施/参与实施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科技成果转化。

三、评选程序

“新长城助农奖学金”评选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知。学院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

(二)学生申请。学生提交申请及支撑材料(附件1-5)至所在培养单位;

(三)学院初评及公示。学院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培养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资格审核。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复核后,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校级公示;

(五)发放奖金及证书。根据获奖学生名单发放奖金和证书。

四、注意事项

“新长城助农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之间可以兼得,与其他专项奖学金之间不可以兼得。

参评材料中,附件1-5电子版于12月5日(周二)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gxyjzd@126.com;附件1-3纸质版于12月5日(周二)中午12:00前交到学院143办公室冯一凡老师处。

联 系 人:路惠然、冯一凡

联系电话:62736275

 

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新长城·加多宝·学子情乡村振兴人才奖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3-我的成长足迹.docx

附件4-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电子版.xls

附件5-____(培养单位)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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