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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浏览次数:

各位本科生: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和《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20〕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我校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的学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2022-2023学年各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新生不做成绩要求);

(4)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

(5)2023-2024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学费减免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超出基本修业年限;

(4)处于休学等保留学籍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减免数量与等级

学费减免实行总量控制,减免学生数量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以内。减免范围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学费减免分为两个等级:一等为全额减免,主要对象为严重缺乏经济来源、无法缴纳学费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罹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等;二等为半额减免,主要对象为无法缴纳学费的其他特别困难学生等。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学生于11月30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在学生资助服务-学费减免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其中2023级新生申请页面成绩上传一栏,可上传空白文档。

2.学院审核报送:各学院进行评议初审,确定学费减免建议名单,原则上减免人数应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左右。

3.学校评定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提出初步评定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学费减免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各年级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2.请欲申请同学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发起申请,提交相关附件。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738654

电子邮箱:cau-wang21@cau.edu.cn

办公地址:东校区工学院楼143办公室

 

 

 

工学院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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