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去处的写法
1.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所去单位的上级党委,介绍信去处(具体接收单位)一般写所去单位党委。具体名称请咨询对方单位组织部门,各毕业生务必亲自打电话确认;北京市内转接务必确认好具体党支部全称,并备注好“党支部编码”方便查询)。
2.未落实具体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父母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上级党委,抬头和去处的具体名称请咨询对方单位组织部门)。今后若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变更等,按规定均由所在的党组织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到所去单位,学校不再负责其党员组织关系的办理。无正当理由学校不予保留组织关系。
二、有关说明
1.请各位毕业生来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之前,填写附件一:《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函》,办理时上交学院。
毕业生党员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妥善保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及时到抬头党组织接转好组织关系,并填写回执交至学院(如怕丢失,请再将回执照片发送至gxyzj2019@163.com)。
2、如有特殊原因无法由本人亲自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委托同学持附件二:《组织关系介绍信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
3.凡6个月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毕业生党员,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按照党章规定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学院党委不再保留 其组织关系。
4.因就业手续等原因需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暂存学院的,填写附件三:《毕业生党员暂存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请。期间党费需在转接前完成缴纳缴纳。
5.毕业生党员由于考取本院研究生或是直博、延期、工作等情况继续留在学院,需到所在支部及学院党委修改身份信息,以便调整支部。
6.由于出国就读、且户档还在学校等原因党关系暂存于学院的,填写附件四:《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请。党费可在回国或出国前按照学生党员标准统一缴纳。毕业后出国就读的,原则上不能办理党关系暂存手续。
7.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是组织(党员)档案,组织(党员)档案在学生毕业前送往档案室,由档案室统一寄出。
三、2018年组织关系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地点:工学院 145
办理时间:6月18日~6月21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联系人:马婕 李靖 62737333/62736543
工学院党委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