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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

【科创社服】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2    浏览次数:

 接科研院通知,根据《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附件2)要求,北京市科协组织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附件3)。经北京市科协上报中国科协,我校采取组织推荐的形式。现需遴选出科研创新能力强、学术视野开阔,具备独立解决复杂科学问题能力,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学科前沿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博士生。

一、支持条件

本计划是立足科协组织使命任务,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面向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帮助入选对象深入体察中国国情、扩大专业视野、了解社会需求。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包含2026级博士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2026831日实足年龄计算),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

3.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4.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学科专业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交叉学科等。

5.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6.在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

2)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7.曾入选本计划的博士生不得重复申请。

二、专项遴选推荐流程

120269415:00前:申请人申报并完成学院初审与推荐

采取博士生个人自由申报、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人员选拔。学院可推荐2名博士生,申请的博士生经导师同意。

1)博士生自行注册“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服务平台,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在线进行科研诚信承诺、上传导师意见(暂存),并将系统导出的《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博士生专项拟推荐名单(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zhangjz745@cau.edu.cn,本人及导师签字的《推荐表》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131办公室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41500前,且博士生仅可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候选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审核博士生的《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审查个人承诺、导师意见,核查博士生所获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毕业论文、优秀实践成果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将博士生专项拟推荐名单(附件4)、《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及附件材料提交至科研院,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2. 202691017:00前:科研院会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

研究生院对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科研院会同研究生院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推荐人选名单

3. 202691417:00前:组织考察与内部公示。

学院通过调研访谈、集体研究等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上报科研院及研究生院。

学院同步进行线下公示,不采取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 202691817:00前: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上传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并提交,科研院完成线上推荐提交工作

 

联系人:张敬芝  62737333

邮箱:zhangjz745@cau.edu.cn 


 

附件1 中国科协管理办法〔2026〕19号.doc

附件2 中国科协通知〔2026〕20号.doc

附件3 北京市科协关于开展2026年中国科协博士生专项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4 博士生专项拟推荐名单 - 工学院.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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