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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申报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3-01-09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以及《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中农大国际字〔2011〕5号)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坚持“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院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优先推选已经签署了科技和人才培养国际合作项目的相关学院和学科的研究生。

二、选派计划和资助内容

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计划以及学校往年派出情况,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学院不限制申报名额。

此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再提供学费资助。

三、选派类别及对象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2023年全日制非在职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选拔,留学期限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全日制非在职优秀在读博士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和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2023年毕业生,硕博连读生须已正式取得博士学籍)赴国外从事与论文工作紧密相关的研究工作,实行联合培养,留学期限为6-24个月。派出前需按学科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安排完成课程学习、博士生资格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每学期按时注册报到。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成绩记录,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学习期间有论文发表在核心刊物或国际性学术刊物上的优先考虑。

4.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4)的相应要求。

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由校内导师推荐。

7.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交承诺书:①保证被录取后遵守国家公派留学管理规定,按计划出国学习,并按时回国;②联合培养博士生派出年限最长为两年;③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联合培养博士生,获取留学资格后,先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再派出;④已申请国外全额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如学生不能履行承诺,所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8.以下情况不在选派范围之内: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且校内选拔期间仍没有回国办理返校手续的人员;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人员;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服务尚不满五年人员;

(5)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人员。

(6)已报名或有意向申请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9.优先资助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的急需人才;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人员赴国外学习;重点资助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

10.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申请人可通过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11.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五、申报工作流程

1.学院成立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评审工作小组

组  长:王庆杰

副组长:李海涛、陈度

组  员:黄光群、刘嫣红、金晓萍、马少春

秘  书:郑志伟、戚依朵

2.申报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1:工学院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电子版需带有申请人和导师签字)

附件3:个人承诺书(电子版,需带有申请人签字并区分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

附件4:工学院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申请人情况表(电子版)

其他材料:提供成绩单(最新)、英语成绩、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信息证明材料(pdf格式,以材料名称命名)。

申报研究生于2023年2月20日当天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gxy745cau@163.com(附件1-4不打包,其他证明材料打包)。

3.学院审核及公示

学院依据实施细则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材料等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和方式请等待后续微信群通知。申请人需准备答辩PPT(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进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申请学校及导师基本情况和研修计划等),并进行汇报(约5分钟)。请各位申请人于1月16日前扫描附件6中二维码加入微信群,以便于后续工作的进行。评审结果将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导师应参与申报和评审过程。

2023年3月10日前,学校对学院初选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确定最终推荐的候选人名单。

4.申报材料提交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23年3月16日前,正式入选的候选人完成校内外平台的资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工作,并严格按材料准备要求(所有材料均要求一式一份)整理完毕后提交至学院,学院进行筛查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3年5月12日前,正式入选的候选人完成校内外平台的资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工作,并严格按材料准备要求(所有材料均要求一式一份)整理完毕后提交至学院,学院进行筛查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1)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先注册账号再登陆),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并上传所有附件,网址:

http://apply.csc.edu.cn

(2)登录我校“研究生公派出国”网站(账号、密码与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相同),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报名表》和《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网址:

http://gradinfo.cau.edu.cn/csc_cn/index.do

5.材料上报基金委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23年3月31日前,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3年5月31日前,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学院将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并认真组织好此次申报工作,根据学科建设发展和培养一流师资等需要,综合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发展潜力以及培养前景等方面因素。

2.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选拔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

七、其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预计5月底公布最终录取结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预计7月底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2.校内研究生院公派专题网:校园网-研究生院-公派留学。

3.联系人:郑老师  62737600


附件1:工学院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申请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doc

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4:工学院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申请人情况表.xlsx

附件5:关于准备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

附件6:工学院2023年申请CSC学生群.docx

 

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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