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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思政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8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农大学字〔2019〕5号,附件1),现启动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国家一等助学金为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为35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为3000元/人,分别对应评审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详见附件3)。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已通过2020-2021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处于保留学籍期(休学、服兵役、出国交换等);

(4)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填写并打印《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连同上一学年微公益卡(20级新生及本学年新申请认定的高年级本科生无需提交)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评审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核实评定国家助学金。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核查,将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提交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

4.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上级要求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个人填写的《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经学校确认盖章后将返还学院予以保存。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共发放10个月。

三、其他要求

1.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评选,做到应助尽助。在评定过程中,应注意信息保密和隐私保护。

2.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详见附件3,公示期2020年10月28日-10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汇总申请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请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材料。

4.学生如对助学金评审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名咨询反映。


联系人:荆渤文

联系电话:62736275

联系信箱:jingbowen1997@cau.edu.cn


工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pdf

附件2  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  工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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