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精神,现启动我校2019届夏季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在籍的2019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其中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优秀毕业生范围,地区定向生,以及国防、医药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定向生可参评。
二、评选项目和名额
此次评选共分为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和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两项,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工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19名,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兼得校级)8名,共计评选27名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各门课程成绩优良,取得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评选。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违纪处分期未满的毕业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学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由研究生工作主管书记和主管院长、学生教育管理科负责老师、研究生教务秘书、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组。
2、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于5月17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本班班长处:
(1)填写并提交《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文件命名规则:XXX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纸质版需导师亲笔签字,对于推荐多名学生申请的导师,须在导师推荐意见一栏给出明确排序。
(2)填写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
注:奖励等级为自己申报等级(空着默认为申报校级),学号英文字母一律大写,民族用全称(如:汉族)
(3)研究生课程学习最新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主楼或图书馆自助打印终端打印);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需另提交一份1200字以上的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命名规则:XXX市级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并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科研、社会工作情况、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奖励,以及成长背后的故事(请尽量按照新闻报道的体例进行撰写)。
3、班级上报材料:5月17日16:00-17:00,各班将申请表、个人事迹(申报市级)、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gxyyjs@163.com
申请表、个人事迹命名规则按照前面要求,汇总表命名规则:XX班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申请表、个人事迹、班级汇总表、成绩单、证明材料等5月17日16:00-17:00前交到工学院745。
4、学院审核参评研究生资格,并组织评审确定出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将公示无疑义名单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5、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初选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最终人选和“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无疑义后将“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报北京市教委审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
2、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和评选要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尤其要重点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择业、就业和毕业(学位)论文准备过程中的表现。
六、注意事项
1、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将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若毕业(学位)论文不能达到学校要求,或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都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联系人:崔岳宁 电话:62736275
工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