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为聚焦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加强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全球竞争力和世界农业发展领导力的人才培养,自2019年起,学校新启动研究生国际化培养提升项目,以积极推进研究生境外学习交流活动。按照工作安排和项目指南(见附件1),现开始启动项目的第三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本校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中国国籍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3.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
4.原则上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可获得一次本项目资助,学术成果特别突出者,经批准可给予第二次资助,各类项目不能同时申报;
5.同等条件下,博士生项目优先选拔。优先考虑曾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但未获资助的研究生。
6.申报本项目与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派出时间上不得冲突。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资助:
(1)定向生、委培生、延期毕业生和2019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资助在外学习交流时间超出申请者毕业派遣日期的;
(3)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或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申请时正在国(境)外学习交流的。
二、项目类型和资助办法
(一)中长期境外学习项目
1.本项目2019年计划支持200--300名研究生赴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我校“一带一路”农业合作中心国外共建院校(见附件2)、我校“一带一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成员院校(见附件3)等有长期合作基础的院校,进行90天及以上的学习交流。
2.项目中每名获批研究生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包括:
(1)一次性国际航班经济舱往返旅费;
(2)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三个月在境外生活费补助(见附件4);
3.如学习交流总预算超过5万元,超出部分由研究生导师及学生个人商议统筹解决。
4.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对下列项目优先支持:
(1)向世界主流大学综合排名前100或相关学科排名前10名的院校选派研究生;
(2)学科、学院和导师能够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3)已签署校级或院级合作协议,以及中外导师之间合作意向书;
(4)教育部认定的9个“双一流”建设学科和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B+的5个学科所在学院申报的项目;
(5)跨学院、跨学科申报的项目;
(6)上一年度执行情况良好的项目。
(二)短期境外交流项目
学校拟资助优秀在读研究生赴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比赛(竞赛)、暑期学校等专项项目,由学院以专项形式统一组织,对所属学科领域内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并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派出工作。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1.项目申请人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提升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2019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提升项目第三批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6),并附外方正式邀请函或项目合作同意函,其中申报国际学术会议项目还需另附论文接收函、报告邀请等证明材料;申报中长期项目还需另附成绩单及语言成绩等证明材料(《项目申报表》每项应填写完整)
电子版材料2019年5月6日12:00前发送到gxyyjs@163.com,纸质版材料5月6日14:00-15:00交到工学院745。
3. 学院初审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处组织校级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论证通过的项目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后,研究生院下达项目立项通知。研究生通过学校“因公出访系统”填写出国(境)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按照学校因公派出工作流程办理派出手续。所有项目一经论证审批立项,一般不得更改。部分研究生入选2019年研究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出国项目,可退出此项目。
四、项目管理
1.立项项目应按照执行期限,严格按照时间派出,不得早于公示期完成。严格执行经费预算。
五、考核要求
获得“研究生国际化培养提升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回国后须进行考核,其中“中长期境外学习项目”派出人员应提交的考核材料包括:外导填写并签名的考核意见、出国留学总结(主要提供在国外的学术及生活总结、取得的研究成果、对学位论文的帮助、相关图片等方面);国际学术会议项目派出人员须提交参加会议的总结报告(含1000字以上的总结报告、论文集封面、目录、文章复印件、宣读论文邀请函或者出席会议证书,及宣读时的照片或者墙报展示现场实物照片等);其他短期境外交流项目派出人员应提交相关项目的总结报告(含1000字以上的总结报告、相关图片等)。
六、项目申报与管理联系人
工学院:
崔岳宁 电话:62736275
研究生院:
边梦雨 电话:62734933
国际处:
常鑫 电话:62737983
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