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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思政

【奖学金】关于开展工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2    浏览次数:

工学院本科161718级各班级:

     为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要求,参考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现制定了《2018-2019学年工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和《2018-2019学年工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2),以便开展学院2018-2019年度的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日程安排:

1、学院评选(1010日前)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要求,参考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2018-2019学年工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和《2018-2019学年工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附件2);

2、网上公示(1012日)

各项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公示(附件3)。对公示有疑问的,于10月14日16:00前至相应年级辅导员处反映情况。

3、网上申请(根据学院公示,获奖学生在网上申报并填写申报表)。

(1)进入学工系统后,左边栏点击进入菜单“综合服务-我的基本信息”逐项完善信息内容;

(2)进入菜单“资助服务-我的奖学金”,“申请说明”包括对各奖项的介绍,以及申请奖学金的具体操作要求,学生需认真阅读,在申请时段内规范申请。

(3)点击“可申请奖学金”,通过下拉菜单选定“评定学期2018-2019学年”后查询,界面即可呈现可以申请的奖项信息条目。

(4)根据公示内容,点击拟申请的奖项条目前对应的“申请”,将跳转到申请该奖项的页面,学生填写申请理由,对自己综合表现及申请理由作简要陈述,200字以内。

(5)除已有明确要求的奖项外,各专项奖学金的申请者均需提交一份致资助方的“xx学年成长发展报告”(电子版与纸质版),要求800-1000字,以WORD文件通过“附件”上传到系统中。其他材料根据细则要求准备。

(6)申请完成后,选择“保存”或“提交”。

若仅点击“保存”未点击“提交”,则申请信息被保存在系统中,申请学生还有权限修改自己的申请信息;若直接点击“提交”,则无权进行任何修改操作,全部申请信息将被推送到年级辅导员管理员处理。若“提交”后尚需修改,可联系所在学院的年级辅导员老师退回提交了的申请,修改确认后再重新“提交”。

打印奖学金申请表时,若GPA成绩和排名、GPA成绩和排名处未显示数值,可以先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转成WORD版本(但要注意版式、格式不能变动),学生编辑好数据后,再打印提交,全部申请信息由学院老师逐项审定。

学校奖学金申请系统正在调试,请大家做好准备。

4、材料提交(10月15日-16日)

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收集,2019年10月16日(周三)晚5点前各班统一上交各类单项、综合、专项奖学金纸质版材料(见附件4 :奖学金申请表,没有对应申请表格的综合奖、专项奖一律使用《中国农业大学2018-2019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并在申请奖项一栏注明所申请的奖项名称;填表时请注意表格后附的填表须知并按要求填写;要求签名的位置必须为学生本人手签;照片需贴原件,不得打印。同时获得两项及以上奖学金的同学需分别填写并打印在不同的表格。)以及工学院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获得多项奖学金的同学每一项奖学金都需要登记汇总),个别专项奖学金获奖学生也可单独交表。

交表地点:各年级辅导员处,并将电子版的工学院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以及专项奖学金的成长报告由班长汇总后发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国奖、金龙鱼需自行发送上交)。

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金龙鱼奖学金所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须在10月15日(周二)早10:00前由申请人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各年级辅导员联系方式如下:

年级辅导员

姓名

办公地点

邮箱

2016

王梦丹

工学院745

gxy12@cau.edu.cn

2017

 李靖 

工学院743

ljtw1995@cau.edu.cn

2018

唐明珠

工学院747

caucoe145@163.com

二、 评选要求及程序

1具体各奖项评选要求见《2018-2019学年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及《2018-2019学年工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2、各班级以及各同学请严格按照时间限定进行,逾期视为放弃该奖项,并取消获奖资格;

3、各年级、各学生班级要充分重视评选工作,充分发挥评奖工作的激励作用,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综合素质;

4、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奖优原则;

5、学生申报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学校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到获奖学生的建行卡当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证书由教育部印制并发放;其余各奖项颁发学校统一版式的荣誉证书;学院奖学金由学院印制并发放。

7、在奖学金评选期间,学院设立咨询、监督电话,电话:62737600,也可直接到工学院745咨询。

 

 工学院分党委

  工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910月12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工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2:2018-2019学年工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附件3:2018-2019学年奖学金名单公示.xlsx

附件4: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工学院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6、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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