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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思政

【资助】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5    浏览次数:

各本科班级班主任、辅导员、班长:

为了更好的开展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给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资助和勤工俭学等工作提供依据,请各班级按照《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及时组织本班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成立班级“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和年级“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

成立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班级辅导员(大一)、班长、团支书、组织委员等班委及各宿舍长担任成员(人员范围覆盖班级所有宿舍),认定小组中学生人数比例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并从评议小组中任命班长作为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参与年级评议工作。同时在班级选一名学生(非困难认定学生以及非评议小组人员)作为年级评议工作的学生代表。

班委成员、宿舍长如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和年级认定小组成员,班委其他成员可以递补,宿舍长由未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宿舍成员递补。

各年级成立以年级辅导员任组长,由各班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只有经过当年认定,才能享受该学年的各项资助政策。

(1)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需登录校内平台“我的空间”(“我的易班”),进入学工管理系统,在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再打开困难认定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请。同时需登录http://zzfx.cau.edu.cn/bixs/accept.jsp,填写学生资助分析问卷,帐号、密码与“我的空间”相同。

(2)初次申请的学生在线详细填写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内容,扫描上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以下简称《学校调查表》),然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填写《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件5,以下简称《学院调查表》),并向所在班级提交《认定申请表》、《学校调查表》复印件(原件另有它用)和《学院调查表》原件。

(3)《调查表》要求信息填写完整。其中2018年新申请学生所提交的《学校调查表》需加盖表格要求的相关单位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4)《认定申请表》、《学校调查表》中涉及的家庭情况信息如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建档立卡家庭、孤残、烈士子女、城市低保、残疾、疾病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事项,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再次申请的同学如家庭未发生较大变化,不需再扫描提交《学校调查表》,需在线详细填写认定申请内容,打印并向所在班级提交《认定申请表》、《学院调查表》。如家庭发生较大变化,只需提交有变化事项的证明材料即可,材料的出具时间限2018年年内。需要注意的是,再次申请认定的同学也需登录上述网址填写学生资助分析问卷。

(6)申请学生所填写的各项资料必须如实,学生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通过谈话、信件、电话、家访、校园卡消费查询等方式,不定期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困难学生复核,了解实情,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按学校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7)各位同学填写好所需提交材料,于9月18日中午12:00前上交到各班班长手中,班长统一收齐后交给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定。

3、各班级评议小组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评议、排序和初步确定困难程度(特别困难,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年级评议小组进行进一步确认认定。

各班要按照《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见附件1)开展评议认定工作,对未被认定的学生家庭因突发原因致贫或已被认定的贫困家庭脱贫的,也要及时进行评议、调整。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和班级了解到的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附件7)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8),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班主任、辅导员(大一)签字后上交到年级辅导员处,班级认定工作要于9月22日下午17:00前完成并上报材料,年级评议小组进一步的讨论确认审核,进一步确定学生困难等级。其中评议认为经济不困难的也应将其情况在排序表中列出,写明评议意见。

4、上报各项材料:

1)请各班班长于9月18日中午12:00前将各班评议小组名单(格式见附件6)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辅导员于9月22日下午17:00前将本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格式见附件6)发送至caojuanjuan@cau.edu.cn,请将邮件命名为“XX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

2)以下材料统一由各班班长收齐,确认各地方签字,核对无误后上交。

纸质版材料:包括(a)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填写的《学校调查表》(附件3)、《认定申请表》(附件4)、《学院调查表》(附件5b)班级汇总评议认定学生信息,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附件7)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8),签字确认后于9月22日下午17:00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电子版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8于9月22下午17:00前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统一命名为“XX+经济困难认定汇总表

(3)各年级辅导员将本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8统一格式后,发送至邮箱caojuanjuan@cau.edu.cn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统一命名为“XX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注意事项:

1)所有纸质和电子版材料逾期不收,逾期不交者影响班级其他工作后果自负。

2)各班级请仔细阅读通知及认定办法,认真、务实、实事求是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的调查认定工作,不得虚报,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年级

年级辅导员

办公电话

办公邮箱

办公地址

2015级

尹长林

62738654

gxy12@cau.edu.cn

工院145

2016级

李靖

62736543

ljtw1995@cau.edu.cn

工院145

2017级

曹娟娟

62736543

caojuanjuan@cau.edu.cn

工院145

2018级

唐明珠

62736543

tangsir110@163.com

工院145


联系电话:62736543-803




附件1: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样表).doc

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空表).doc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5: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xls

附件6:工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xls

附件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docx

附件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x

工学院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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