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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

各位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坚持“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院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优先推选已经签署了科技和人才培养国际合作项目的相关学院和学科的研究生。

  二、工学院选拔工作小组

组  长:毛恩荣

副组长:宋正河

  组  员:王书茂、王红英、赵建柱、张俊雄

  秘  书:吕娟妃、郑志伟

  三、选拔计划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学院推荐3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和1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名额不限。

  以上两个项目均由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派类别及对象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2018年全日制非在职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选拔,留学期限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全日制非在职优秀在读博士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和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2018年毕业生,硕博连读生须已正式取得博士学籍)赴国外从事与论文工作紧密相关的研究工作,实行联合培养,留学期限为6-24个月。派出前还需按学科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安排完成课程学习、博士生资格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2016级、2017级全日制非在职在读硕士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赴国外从事论文相关的研究及实践工作,留学期限为3-12个月。注意:获得选派资格的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将不能参加2018年我校硕博连读生的选拔。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和政治素质,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每学期按时注册报到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优良;学位课考试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4、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学习期间有论文发表在核心刊物或国际性学术刊物上的优先考虑。

5、外语水平达到国外接收院校的语言要求。如国外接收院校无语言要求,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712)的相应要求。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7、联合培养研究生须由校内导师推荐。

  8、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交承诺书:①保证被录取后遵守国家公派留学管理规定,按计划出国学习,并按时回国;②联合培养博士生派出年限最长为两年,硕士生最长为一年;③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联合培养硕、博士生,获取留学资格后,先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再派出;④已申请国外全额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如学生不能履行承诺,所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9、以下情况不在选派范围之内: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且校内选拔期间仍没有回国办理返校手续的人员;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人员;

(4)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服务尚不满五年人员;

(5)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人员。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10、尚未完成回国服务义务的“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留学人员再次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回国服务期顺延;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联合培养、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时,不受回国后满5年方可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11、以上选拔条件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有所冲突,请随时关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动态,并以“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等相关正式文件为准。

  六、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1、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下载附件《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和《承诺书》一式一份认真填写(附件请到研究生院通知网页下载),导师推荐签字,并于1月15日下午17:00之前将纸质材料交到工学院745办公室。

  2、请申报同学同时提供英语成绩、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最后附上一张成果清单表。

  3、所有申报同学需在学院组织的评审会上答辩,请以ppt的形式汇报,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七、相关工作要求

  1、学院将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并认真组织好此次申报工作,根据学科建设发展和培养一流师资等需要,综合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发展潜力以及培养前景等方面因素。

  2、 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选拔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联合培养博士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派出,联合培养硕士生主要通过学校或学院现有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 

  八、其他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受理网上申请的时间预计将在2018年3月20日左右开始

2、研究生院公派专题网:校园网-研究生院-公派留学。

  联系人:吕娟妃,郑志伟   电话:62737600

 

研究生院通知网址http://my.cau.edu.cn/bulletinBrowse.jsp?Id=f1939faa-f5c7-11e7-a4c7-b7df659c1e77

                           

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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